当我看夜空时 我看到了什么
这是一篇关于世界观的文章
一个月之前的一个夜晚,我在一个乡村外的马路跑步,当时天气十分晴朗,月明星稀,当我看天空的时候,除了那几颗稀疏的明亮的星星外,天空是大片大片的留白。我从那个留白里看过去,那里明明什么都看不到,但是我当时十分坚信我的确看到了一些东西。接下来的几天,我对于当时我看到的越来越明晰,当时我看到的就是我个人意识的边界,我目光所极的那个极限、那个边界的位置,就是我自己个体意识的边界。
在第一性问题上,我们把哲学典型的划分为了唯心和唯物两个派别。在过去四年当中,我经历了从彻底的唯物,到唯物史观坍塌进而堕入半吊子唯物,然后短暂的经历了二元论最后步入唯心的历程。其实唯物与唯心本身并不重要,即使放到哲学领域唯物和唯心也并没有那么重要,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作为我个人而言,唯物唯心最大的作用不在于认识世界,更不在于改变世界,而是在于认识我和世界形成的这一结合体,在了解自己的基础上实现我和我所身处的环境的和谐。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这个物质世界由一个绝对观念创造,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这个世界由我们的意识创造,恰巧如今我的观念介于了客观和主观之间。我深深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意识是分层级的。有最高等级的意识,或许只有一个最高等级意识,或许也会有几个最高等级意识,这里我们依然称他或他们为绝对观念。绝对观念之下有数量更多的次高等级意识,次高等级意识下面有数量更多的一些中间等级意识。而我的意识,我们的个体意识,位于这个意识层级中最为接近底层的位置,或许是最低等级,或许是次最低等级。
绝对观念不创造物质,绝对观念制定物质必须遵守的规则,并且创造和他自身直接临近的低一等级意识。从次最高等级意识开始,意识对更高等级意识所创造的规则开始细化并添加更加完善的规则,他们新形成的规则对应的或许是宇宙,或许是空间,或许是时间,也或许是能量。同时每一等级意识也都创造和自己直接相邻的低等级意识。再低一等级的意识在上一等级所形成的规则基础上进行更加细化的完善,或者在上一等级意识创造的规则上生出具体化的物质,但是这一过程依然需要遵守绝对观念所制定的规则;同时在为低一等级意识设计规则时,或许还会加入一些更加细节的规则。从宇宙到星球,从宏观到微观,就这样在一级一级的意识的劳动下逐渐形成并且完善。意识层级由上至下就是如此,如果由下至上的观察这一层级,会很容易发现这一层级中存在一个限制,低等级意识创造物质需要遵守高等级意识所制定或添加的规则,那么这一规则是如何传递的呢?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问题。
我们人类的个体意识作为最低等级的意识,身处一个由所有高等级意识创造且完善的物质世界中,在这个物质运行所遵守的规则已经被设计的全面且完善但尚未完全知晓的情况下,物质的创造变得困难,并且新规则的制定更加的困难。但是从我们合成元素周期表所预测的物质,创造地球本不存在的物质,如制药等,都表明了两件事:第一,低级意识可以通过自身探索获取由高等级意识设置的物质运行的规则;第二,低级意识创造物质的活动都必然遵守高等级意识所制定的规则。从宏观到微观,相对论、牛顿经典力学和量子力学都在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内正确,但用到微观或者宏观就会变得错误,在我个人视角下,这些理论是正确的,是他们探索到了由不同等级意识所制定的规则,比如相对论探索到了绝对观念所创造的规则,牛顿经典力学探索到了第二等级意识所添加细化的那部分规则,量子力学探索到了第三等级意识添加细化的那部分规则。越高等级的意识所创造的规则越宏观,同时为了物质运行的稳定越低等级的意识所创造的规则越细化,进而也就越靠近微观。这种互不相容但却各自正确的科学理论恰巧对应了来自不同等级意识创造的规则。
以上是意识层级的宏观景象,但是我更加在意的是我们个体意识与同级个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上面只提到了意识在创造规则,却从未提起意识创造物质,那么物质在何处由谁创造?物质的创造是意识与规则结合的产物,换言之,任何一个层级的意识所身处的物质世界都是在其自身意识结合来自上一级意识的规则的情况下创造出来的,所以意识对物质的创造活动不具备随意性,时时刻刻都会受到规则的约束。以我个人,或以我们的个体意识为例。个体意识对物质的创造受到个体意识边界的影响,所谓个体意识的边界,就是我们感觉所能到达的位置,像是我可以看得到的最远的地方,听到的最远的声音,能够联系到的朋友所处的位置,通过各种手段所能观测到的极限,这些都是个体意识的边界。受边界限制,个体意识对物质的创造能力也有限,物质只能够在个体意识边界内被创造,但是这个被创造的物质并不能够马上成为真真切切的让意识身置其中的物质环境,因为个体意识不单独存在,个体意识置身在由众多个体意识形成的一个庞大的个体意识网中。我这个个体意识在创造物质的同时我周边的其他个体意识也在进行物质创造,不同个体意识所创造的物质就会产生冲突、发生重叠。在绝对观念或高等级观念所制定的规则中,一定会有一条规则表明如何由多个低等级意识个体所创造的物质形成环境,这里称之为融合规则:或许是取最大公约数,或许是由强大的意识所创造的物质覆盖弱小的意识所创造的物质。英雄史观就存在于这条融合规则里,所谓君让臣死,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都是由强大的意识所创造的物质直接覆盖弱小意识创造的物质。高等级意识在创造低等级意识时难以让不同低等级意识完全一致,就如同我写不出两个完全一样的字。那么由本身就已经各不相同、甚至有了强弱之分的同等级意识在创造低等级意识时,低等级意识之间的差异就会变得更加巨大,进而不同个体意识之间便产生了强弱之分。而意识的强弱进而导致了意识所能覆盖的边界的大小,(此处暂时略去)。
作为最低等级的意识,个体意识的唯一活动就是根据规则创造物质,但是由于融合规则的存在,意识所创造的物质难以被完全保存,两个相邻意识所创造物质之间的碰撞和取舍直接导致了意识之间发生冲突,剧烈的冲突会对意识本身造成伤害。同时个体意识可以进入其他意识集体创造的物质环境,在现有物质的基础上参与新的物质创造。但是归根结底,意识边界之外只有规则而没有物质。
个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和谐本质是这个个体意识和其他个体意识之间的冲突程度。当个体意识所意欲创造的物质被其他个体意识所创造的物质大量覆盖时,个体意识便受到了伤害。这一伤害的来源在哪里?来源于上一等级的意识。高等级意识所创造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规则,另一个是低等级意识。于高等级意识而言,这两个产出是平等的,所以低等级意识也可以是自己所创造的规则的一部分,低等级意识是特殊的规则。规则作为物质运行的保障,需要自身稳定不变,一旦高等级意识将低等级意识视为规则的一部分,便会把不可变性赋予到低等级意识身上。在低等级意识眼里,这叫做命运;在高等级意识眼里,低等级意识在设定好的运行轨迹中去实践物质的创造活动。在这样一种假设下,意识从事物质创造活动需要遵循规则,需要尽可能多的知晓设定好的规则,而这一规则,既包括了物质运行的规则,也包括了自身意识运行的规则。由此对于规则的探索天然包括了对自身的探索。意识对于规则越明晰,意识对规则的利用就会愈加成熟。
当我看夜空时 我看到了什么